行业资讯
目录外进口品牌服装质量应引起关注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2-27 00:00 [关注]:
新华网南京2月25日电 常熟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江苏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2014年上、下半年度分别开展了两次目录外进口品牌服装监督抽查工作。该局在对全市所有大型商场进口品牌服装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最终分别在三个大型商场采购了8款进口品牌服装作为抽查样品。经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4款涉及3个品牌的缅甸产西裤、罗马尼亚产高级休闲裤、印度尼西亚产男士棉服、韩国产儿童毛衣,纤维成分均与标识标示不符,均不符合我国强制性GB 5296.4-2012标准规定要求,不合格率达50%。其中1个品牌两次监督检查均不合格。
服装纤维成分及含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产品本身的服用性能,也是该产品定价的重要因素,而纤维成分的不合格,对消费者构成了一定的欺诈行为。究其进口服装质量安全问题原因:一是进口商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近年来“快时尚”品牌服装在中国受到追捧,商家为了抢占市场,纷纷制定策略,以“新”和“快”取胜,忽视了产品本身的质量。二是生产商质量管理能力不高。随着我国加工成本的上升,导致传统的服装加工产业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国内一些纺织企业也在这些国家建厂,这些发展中国家凭借其成本优势吸引了大量生产订单,但他们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完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生产人员质量责任意识较差。三是国内监管制度不力。大部分目录外进口商品游离于检验检疫部门监管之外,这是导致生产商和进口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控制不严的主要原因。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广大进口商和经营单位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进口商质量安全把关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进口服装时要认真核查服装上的标识标志,必要时请经营者提供检测报告。要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部门目录外商品监管制度,加强对目录外进口服装的检验监管,严格按我国服装GB18401-2010和GB 5296.4-2012强制性标准检验监管,防止目录外不合格进口服装流入市场。要进一步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共同建立进口商信用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维护市场秩序。(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