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恒丰集团筒纱机用打包带中标公告
2015年12月17日在德州恒丰集团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筒纱机用打包带招标评标会,通过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审,达成一致评审结果,经集团办公会批准,公布如下:
一、选择的中标使用单位及使用规格:
1、济南历下三星塑料厂 (9克/米);
2、德州华辉经贸有限公司 (11克/米);
3、德州润盛工贸有限公司 (12克/米)。
4、吴忠盛达农机物资经销处(9克/米,宁夏恒丰使用)。
二、选择的中标试用单位及试用规格:
1、济南历下三星塑料厂 (9克/米);
2、德州华辉经贸有限公司(9克/米);
3、德州润盛工贸有限公司(9克/米)。
三、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打包带克/米为上限,不允许高出招标克数。
2、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生产需要的合格打包带,能保证正常使用,重量按照净重结算,并免费负责调试、维修和服务。
3、试用厂家的要求:对选择的中标试用单位及试用规格,试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到期若试用厂家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则自动取消试用资格。
4、若供应单位存在服务不到位超过2次/月,则自动取消使用资格。
5、若供应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在质量、重量、米数等)现象,一旦发现则自动取消使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6、德州恒和实业有限公司和集团各使用单位对招标器材的使用质量、重量、服务等共同把关,企业管理部抽查使用情况。
7、对中标的供应商由集团德州恒和实业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
联系人:王建伟、李明亮
联系电话:0534-5088351
德州恒丰集团企业管理部
2015年12月21日